政策法规

zheng ce fa gui
  • 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丢失以后如何处理?

    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证明。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给予补办毕业证明书,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 我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管理中关于级、届、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

    根据惯例,应将新生入学的年级称为XXXX级,简称XX级。如一九七八级,简称七八级。毕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准予毕业者。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 我国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九三年以前,在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方面,全国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对其所属高校的毕业证书统一印制或管理,有的则由高校自行印制或管理。

  •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我国高校网络教育迅速兴起,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规范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促进网络教育的健康发展,保证办学质量,维护学习者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 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了切实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 教育部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工作

    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分5批批准68所普通高校和中央电大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学历教育累计注册学生670万,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网络教育办学体系和支持服务体系,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活动,教育部制定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以下简称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外学

  • 教育部批准的68所开展现代远程网络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2006年12月5日省市学校北京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含医学院)、同济大学、华东师范

  • 教高厅支持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网络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网络教育工程的进展,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教育部决定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网络教育试点工作。为保证此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担出以下几点意见。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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